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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页面更新时间:2015-05-15 09:29  编辑:尹华根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检查我院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运行状态,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潮汕学院“需求导向三对接教学法”实施规程》的文件精神,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教务处决定于第10~11周(5月11日-5月22日)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教务处、督导室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教林  

副组长:张桂春 王燕娜 

成  员:樊跃平 李晓艳 陈江生 张文洲 黄海宏 刘冰青 颜惠雄 吴容震

各教学单位自行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领导的期中教学检查小组,负责本单位内各项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改进。

二、总体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切实做好教学检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做好动员,明确目的。各教学单位负责人要召开本单位全体教师动员大会,明确期中教学检查的目的和意义,制订具体检查工作方案。

3.全面检查,自查自纠。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新教师进行检查、扶持督促、扶持。

4.客观公正,综合评价。既肯定教学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又要指出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各教学单位须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连同相应的表格于2015年5月18日17点前上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尹华根老师处。

三、检查时间及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各教学单位进行期中教学工作自查,并形成自查工作书面总结上交教务处。

第二阶段(5月18日—5月22日):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期中教学检查书面材料,组织对各教学单位进行抽查。

四、检查对象

1.全院各教学单位及教学班级;

2.全体教师(含外聘教师、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兼课教师),跨系上课和兼课教师纳入任教班级所在单位接受检查。

五、检查内容

(一)部门工作计划及教学管理

1.检查对象: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教研室主任。

2.检查内容:

1)系(部)教学工作计划、教研室教研工作计划,是否按计划开展教学工作;

2)是否认真落实学院、教务处布置的教学及科研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3)本学期召开日常教学、教研工作会议的次数,是否有记录;

4)是否按规定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有无记录;

5)是否重视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教师教学及学生管理

1.检查对象:全体教师(含外聘教师、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兼课教师)

2.检查内容:

1)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堂设计、教案或课件、考勤表等。

2)教学秩序:教师有无旷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等情况;课堂上有无接听电话、抽烟、侮辱体罚学生情况;是否严格控制调课次数,有无擅自代课、调课等。

3)教学能力:课堂掌控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执行能力。

4)作业布置:作业布置次数、作业量、作业批改情况。

(三)顶岗实习工作管理

1.检查对象: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指导教师。

2.检查内容:

1)顶岗实习工作方案;

2)学生分配表;

3)远程指导情况。

(四)重点检查

1.检查内容:

1)“拒绝裸课、提高效率”,“三说竞赛、强化素质”活动的实施情况;

2)校内外技能竞赛开展情况;

3)专业标准制订进展情况。

2.检查形式:

1)听取系部项目负责人工作汇报;

2)检查相关工作文字材料。

六、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补充办法

1.座谈会:督导办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以掌握教与学的相关动态;

2.听课:教务处将联合督导办公室,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师上课情况进行抽查,以检验上报资料的准确性; 

3.学生信息员制度:各班学生信息员定期向教务处汇报教师讲授、学生学习等方面的相关情况; 

4.意见收集:教务处将设立教学意见箱,收集全院师生关于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注:期中教学检查相关表格另发电子版。)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