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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页面更新时间:2018-05-15 10:39  编辑:陈晓旋

      

 潮院〔2018〕40

关于进行2018届毕业生

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2017年颁布的41号部长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及要求,结合学院教学工作进度安排,决定对2018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18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 齐广武

副组长: 魏跃进、罗文坤、李育华、谢 耿、颜惠雄

      员: 王燕娜、钟逍彬、郑卓娃、黄益平、黄海宏、李晓艳、张文洲、陈璧玲、周伟芳、陈晓旋

二、审查对象

2018届全体学生

三、 审查时间

2018年5月21-25日

四、审查标准

(一)毕业资格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内容的学习,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德育及体育达标,准予毕业,由学院颁发给毕业证书。

(二)结业资格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因德育、体育、没有完成顶岗实习或毕业实习任务、部分科目考试不合格等情况,未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颁发给结业证书。

(三)肄业资格

学满一学年(含)以上,两学年以内,未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能达到结业资格或退学的学生,可颁发学院自制的肄业证明。

 五、审核内容

(一)德育审查,主要核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违纪处分情况。凡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都要接受该项审查。如处分已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程序申请办理撤,则该学生该项审查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二)成绩审查,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生必须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最低学分130学分,并至少获得一种国家劳动部门(或国家认可的省级行业协会)认可的与本专业相近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审查学生到校注册情况,无故未注册的学生不能参加毕业资格审查。

六、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步骤

(一)教学管理部于5月21日前对2018届所有毕业生进行学分统计、汇总,并制作《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表》。

(二)各二级学院于5月22、23日对所属各专业毕业生进行学业成绩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三)学生发展部于5月24、25日对2018届毕业生的违纪违规情况进行审查,在《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表》中填写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学生名单并签署审查意见。

(四)教学管理部将经各二级学院、学生发展部审核后的《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表》汇总并复核之后,提交主管院领导审批,以此作为制作毕业证书的依据,并将有关审查资料进行存档。

七、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相关说明

(一)未符合毕业资格,但满足结业资格的学生,可在结业1学期至2学年内,回校申请重修,并按规定交纳课程重修费用,考试合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换发日期填写。

(二)毕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发,可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院出具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