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团字〔2018〕59号
社联各部门、各社团: 经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提议,学院团委讨论、研究,结合学院学生社团实际情况,形成《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实施办法》初稿。现向社联各部门和各学生社团征求意见,自通知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6日,如对以上发布的实施办法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此期间内可提书面意见或建议至学院团委(综合楼B306)或致电2291136
附:《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实施办法》
共青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22日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 评比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汇编》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社团的评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广大师生所接受,所喜爱的社团。 第三条 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 评选办法 第四条 优秀社团的评比对象为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2. 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 3. 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 4. 违反《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汇编》,情节严重的; 5. 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 6. 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7. 学生社团有违反纪律行为的; 8. 学生社团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受处分的; 9. 学生社团未经批准而擅自开展活动的; 10. 学生社团负责人更换不提前申报的。 第五条 优秀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 社联评分所占比例为总分的65%(65分),社团陈述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5%(35分),总分为100分。 第七条 优秀社团数量占总社团数量的10%,社团联合会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社团联合会将提前公布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进程,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 第八条 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优秀社团申请资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评。 第九条 社团联合会及时地完成材料的评审工作并将各社团的初评予以公布,并通知各入选社团准备进行PPT演讲工作。 第十条 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优秀社团”评比的评优大会,进行最后一轮评比。 第十一条 参选社团代表按规定在评优大会上进行参选陈述。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 评选过程分为四个步骤: 1. 社团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优秀社团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各社团所递交的优秀社团申报相关材料必须包括本社团的介绍、定位,本社团的工作大事记,所获荣誉,社团今后发展的方向,以及前景等,其它部分可由各社团自行决定,于规定时间完成并递交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弃权; 2. 社团联合会根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优秀社团名单,如果有分数重合的,以社联的评分为优进行最终排名; 3. 优秀社团名单报送校团委审核批准; 名次初次确定后,有异议的社团应在7天内,提供确凿证据和充足材料,向社联主席团申请复议,并将资料交至社联秘书处,社联将公布评比结果。 第四章 评选细则 一、社联评分部分(满分为65分) 社团评优过程主要由主席团主持,具体的统计评分由秘书处、策划部执行;社团评优实行量化记分。 第十三条 社团活动综合评分(30分) 1. 社团联合会活动参加情况(15分) 基本要求:服从社团联合会的安排,严格按社团章程办事。社团活动需事先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活动申请表、活动策划书,经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各社团必须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各个部门的工作,活动结束后需递交活动总结表。社团联合会召开的各类与社团相关的会议,各社团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请假。 此部分评分依据各个社团所参加、举办活动的情况。具体根据社团联合会日常活动签到记录给分。 (1)对校团委和社联的工作有贡献的视情况成效,奖3分; (2)各社团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承担校团委和社联布置的工作任务,或在执行任务中有严重失误的最高扣5分; (3) 对社团出勤率方面的考核(基准分为5分)。社联对各社团的会议出勤情况进行考评,缺席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2. 活动开展方面(15分) 基本要求:社团在每开展活动一周前必须递交活动申请表、活动策划书;活动结束后递交活动总结表、活动参赛名单。 (1)每次小型活动加1分,其相应的活动形式有:针对会员的各项活动、主题展览和主题宣传活动等加2分。 (2)针对各社团所举办的大活动(其相应的活动形式有:大型讲座、校外交流活动、校外调研、比赛、出版刊物、全校的舞会等)社联将统一按照每次活动加2分的标准进行相加分其中校级活动3分,省级活动4分,国家级活动5分; 第十四条 日常工作方面(15分) 评分根据《社团联合会协会活动考核指标》(附件) 第十五条 财务制度方面(15分) 1. 总体要求:社团会费收缴必须按照社团联合会制订的标准,开、取应盖有社团公章的收据。支出要有明细的账目并有原始凭证,做到专款专用。 社团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社团联合会制定的会员费收取标准收缴会员费,并能按期上缴相应的票据到社团联合会进行统一核实,根据实施情况酌情加分(0-5分); 2. 社团会员费必须全部用于本社团的针对会员的发展和协会建设方面的开支。(1分); 3. 社团接受的任何捐赠、赞助都必须如实上报社团联合会,并全部用于本社团的发展建设和活动(1分); 4. 社团建立了清晰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账目清楚,支出合理;财务清单、报表及账本及时上交到社团联合会,并能主动配合社团联合会的财务检查,社联根据其实施情况酌情进行加分(0-5分); 5. 财务账单必须属实,如发现做虚假账本,财务管理混乱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分,情节严重的作严肃处理。(扣5--10分); 二、社团陈述与会员评价(满分为35分) 第十六条 社团陈述 1. 内容:参选学生社团一旦确定,参选学生社团须根据本社团一年来的工作状况,陈述社团工作。 必须包括的内容:社团简介、常规工作内容、组织团队建设、内部管理、开展特色活动、服务会员、获奖情况情; 可以包括的内容:突出奖项、优秀个人、先进事迹、感人事例、与众不同的特点; 2.评选方式 :评选采用PPT演讲方式开展,每个社团进行5分钟演讲,由评委组进行打分,各社团演讲顺序抽签决定。 3.评选演讲大会要求: (1)必须提前提交电子版 (2)准备发言稿,配乐、可采用PPT等形式展示,但需都要提前声明。 第十七条 会员评价 包括学年内会员对在其社团的会员福利、会员活动的评价及日常意见或投诉等相关事项。 第十八条 附加分项 若社团在2017~2018学年获得以下类别的奖项,将会获得额外加分:
第十九条 根据综合评分,取前四名,评为优秀社团,由共青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和社团联合会对获奖社团颁发优秀社团荣誉奖状。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一条 如在评比过程中出现有争议或新的情况,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另行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施行)的具体修改权属于社团联合会,并对此细则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社团联合会协会活动考核指标
(责任编辑:朱捍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