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团字〔2019〕18号
各二级学院(部)团总支部,各学生组织,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党校第46期培训班学习计划》的安排,校团委决定组织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我校党校第46期培训。为此,各班团支部需推荐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报送团委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此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全校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未参加过党校培训的在籍共青团员。 二、推优条件 1.学期考试无补考科目,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内。(学生干部工作表现优秀者可适当放宽限制)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班级活动,热心为班级和学校服务,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品行端正,作风良好。 3.不按时交纳团费以及不参加团的活动,不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的团员不得被推荐。 4. 年满18周岁。 5. 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现象。 三、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 1.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海外潮人奖学金等荣誉称号的团员。 2.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军训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团员。 3.获省级、市级、校级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4.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5. 积极参与招生,在招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四、推优名额 校团委:50名、财会金融学院:20名、经济管理学院:29名、信息工程学院:29名、设计工程学院:18名、创业学院:29名、人文学院:12名。 五、推优程序 1.各班级团支部根据条件列出候选人,在全体团员大会上对候选人投票推选,辅导员需到场。辅导员和团支部根据票数,结合平时表现确定推优名单送二级学院团总支部。 2.符合“推优”条件的校级、二级学院学生干部,原则上由校团委、二级学院团总支部直接推荐;所有“推优”的校、二级学院学生干部必须经其所在团支部评议,报二级学院团总支部审定,报校团委审核。 3.团总支书记汇总各班推优名单,于3月25日前报校团委。 4.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推优时间:3月19日—3月24日 七、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共青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朱捍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