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团字〔2019〕24号
各团总支部、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纪念五四运动 100 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青年学生爱党爱国爱校爱家的热情、展现我校学生奋发图强、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在2017级、2018级学生中开展以“歌唱新时代 筑梦新征程”为主题的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歌唱新时代 筑梦新征程” 二、参赛对象 2017级、2018级全体班级 三、决赛时间 拟定于4月26日 四、决赛地点 拟定于潮韵广场 四、比赛规则 (一)参赛要求 全院所有班级积极排练,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部通过选拔,派出两支合唱队参加校决赛。参赛班级要求全体学生参加,比赛顺序由各参赛班级抽签确定。 (二)演唱歌曲 校决赛需演唱两首歌曲,其中必选曲目为《光荣啊!中共共青团》,自选曲目须为红色革命等正能量歌曲,如《强国一代有我在》。 (三)演唱形式 参赛队员要求服装统一,指挥须为本班级学生,自选曲目伴奏带由各参赛队提供,比赛形式多样,自行安排。 (四)评分标准 1.组织有序,队列整齐,服装统一,精神饱满;(2分) 2.主题鲜明,声情并茂,充满激情,形式新颖;(3分) 3.声音洪亮,节奏准确,演唱与伴奏配合默契;(3分) 4.指挥动作协调,节奏准确,姿势优美;(1分) 5.整体效果好,富有感染力。(1分) (五)评分办法 1.采用10分制评分。 2.计算分值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累加平均分为该参赛队的最后得分。 3.评委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后三位,依次类推。 五、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奖状、奖杯、奖金。 六、活动要求 (一)本次比赛由团委负责牵头,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部组织实施,各辅导员具体落实; (二)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部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筹备,将学唱工作落到实处,在广大师生中唱响爱国爱校爱家的主旋律; (三)各班级要按照活动的内容和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利用早读、课余时间排练学唱,真正形成“班班有歌声、人人开口唱”的浓郁氛围,激发广大学生爱国爱校爱家热情; (四)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部于4月18日前将决赛参赛队伍信息表(附件)报送至校团委。
共青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附件: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五四大合唱校决赛参赛队伍信息表
(责任编辑:朱捍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