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团委>团委发文>

   扫描二维码分享

关于进一步完善第二课堂学分实施规则的通知

时间:2020-05-18 22:12来源:未知 作者:学生工作部 点击:
潮团字〔 20 20 〕 8 号 关于 进一步完善 第二课堂 学分 实施规则 的通知 各团总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促进我校建成高水平高职院校,围绕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基础扎实、精于实践、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根据团中央《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
 潮团字〔20208

 

关于进一步完善第二课堂学分实施规则

的通知

 

各团总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促进我校建成高水平高职院校,围绕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基础扎实、精于实践、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根据团中央《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广东团省委《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落实《潮汕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增强学生的科学人文底蕴,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保障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结合“到梦空间”系统使用规则,现做以下通知:

1. 本学期开始我校团委全面依靠“到梦空间”系统发放第二课堂学分,即所涉及学分认定的活动都必须使用“到梦空间”系统发布活动且设置学分。

2. 所有使用“到梦空间”系统发放学分的活动(含班会活动)都必须经过后台审核。“到梦空间”系统后台审核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4:30—5:30,其他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允审核。各学生组织和班级发布活动需自行预留审核时间。

3. 使用“到梦空间”系统发布活动的学分设置请参考《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到梦空间”系统学分设置细则表》,颁发奖项及学分的具体操作请参考《“到梦空间”系统活动负责人使用手册》。

4. 补录申请(含成长记录、奖项、学分补录申请)需组织负责人以组织名义向校团委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到梦空间”系统补录申请表》按照审批流程批准方可联系负责后台管理的老师进行集体补录。期间,不接受任何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补录申请。

5. 团体比赛类活动的团队其他成员(不含团队负责人未在“到梦空间”系统报名的团队)的成长记录、奖项及学分补录无需进行申请,在活动完结后联系负责后台管理的老师进行集体补录即可。

6. “到梦空间”系统后台管理员:苏哲老师,联系电话:18819454903,办公室:综合楼501。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校团委拥有最终解释

 

 

 

 

 

共青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23

/uploads/soft/200518/8-20051R21354.pdf

(责任编辑:朱捍卫)
更多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