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工作职责
页面更新时间:2007-10-21 10:50 编辑:钟逍彬
学生处工作职责
学生处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以“育人”为中心,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布置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抓好学风建设。
二,负责专职辅导员的选聘、培训、使用、考核,奖罚及津贴发放,搞好辅导员队伍建设。
三,根据学院工作要点以及教学计划,安排布置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抓好学风建设。
四,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学生第二课堂,社会实践活动,努力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五,负责学生会,团委,社团组织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努力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六,负责学生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评定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八,负责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
九,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常规管理工作。
十,负责办理学生户口转入,转出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200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