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问答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助学贷款需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 业所需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学生个人可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是多少? 答: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高校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四、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是多少? 答: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 五、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和还款时间、还款方式有何规定? 答: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本金和利息由借款学生本人负担。借款学生自毕业后的下月1号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三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六、广东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由哪个银行负责承办?其贷款性质是什么? 答:从2007年开始广东省内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负责办理。其贷款性质属于商业性贷款,纳入正常的银行贷款业务管理。 七、在什么情况下,助贷专门机构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本息? 答:借款学生发生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时,助贷专门机构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所在学校必须在助贷专门机构采取上述措施后,方可为学生办理相应手续。 八、已贷到款的学生,在还款期限还未到期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提前还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可以提前还款。提前还款的,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提前还款流程操作参照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九、现行政策都采取了哪些防范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措施? 答:按照助学贷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和助学专门机构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 (1)将学生的违约情况提供给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 (2)在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公布违约学生名单; (3)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4)在校园网、校友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通报情况。 除此之外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还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对逾期的贷款计收罚息。 十、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有哪些申请流程? 答:学生登录潮汕学院网站查阅办理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 下载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家长承诺书并按要求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 → 按要求准备好其他几项材料 → 开学报到时向潮汕学院助学中心(综合楼B306室)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材料→学院助学贷款中心初审后组织学生上网填写资料 → 各相关部门在网上统一进行审核 → 学院助学贷款中心向省教育厅提供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和书面材料 → 省教育厅进行复审 → 国开行终审后再对通过审核的学生发放贷款。 十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准备以下资料: (1)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要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 道民政部门盖章); (2)家长承诺书; (3)学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十二、学生要上哪个网站才能了解到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信息? 答:可通过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http://www.csls.cdb.com.cn) 了解相关信息。 十三、潮汕学院学生助学贷款由哪个部门负责办理? 答:受理部门:潮汕学院助学中心(综合楼B306室) 联系人:林羽珊 王克明 电话:0663--2291136 0663--229118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