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和潮汕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创建绿色文明和谐校园,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期间,学生外出必须凭辅导员亲笔签字的外出条和学生证方可外出。 三、所有住校生需遵守以下时间: 星期天至星期四21:30以后,星期五、星期六22:00以后;禁止外出(特殊情况除外)。 快递、取钱无需外出条,晚间基本能在20;00完成,星期天至星期四20:00后校门关闭,若需外出必须凭辅导员亲笔签字的外出条方可外出。 四、在校学生不允许夜不归宿,熄灯前必须返校。晚归的学生(晚上23时、节假日23:30分)必须经以下几种方式方可进入:1、凭学生证进行登记;2、通过辅导员电话沟通确认;3、由辅导员直接到校门确认后方可进入。 五、严禁校园推销行为(校内学生推销行为、擅自引进校外人员进校推销),一经发现由学生处、宿舍管理员予以没收,对校内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校外人员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禁止陌生人上宿舍楼(特殊情况须经学生处同意,宿管员登记同意后方可上楼,且会客不能超过半小时)。 七、在校园内严禁燃放各类爆竹、烟花。 八、严禁学生从校外带玻璃瓶装的酒类进入校园。 九、学生出入校园严禁翻越围墙。 十、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带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希全校同学积极配合,共同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 学 生 处 2016年3月7日
一、学生进入校园都必须凭有效证件(学生证、阅览证)方可入内,请主动出示证件并配合校警队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