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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优秀共青团员参加四十一期党校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页面更新时间:2017-04-12 14:22  编辑:吴晓祈

      

 关于推选优秀共青团员

参加期党校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部)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党校第四十一期培训班学习计划》的安排,院学生党支部、院团委决定组织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我院党校第四十一期培训。为此,各班团支部需推荐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报送学生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此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全院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未参加过党校培训的在籍共青团员。

二、推优条件:

1.学期考试无补考科目,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内。(学生干部工作表现优秀者可不受排名限制)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班级活动,热心为班级和学校服务,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品行端正,作风良好。

3不按时交纳团费以及不参加团的活动,不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的团员不得被推荐.

4.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现象。

三、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

1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海外潮人奖学金等荣誉称号的团员

2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军训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团员

3获省级、市级、院级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4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5. 积极参与招生,在招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四、推优名额:

院团委:50名   财会金融系:30名   经济管理系:59名   商务贸易系:11名

计算机信息工程系:14名      数字设计工程系:22名       创业学院:14名  

五、推优程序:

1.各班级团支部根据条件列出候选人,在全体团员大会上对候选人投票推选,辅导员需到场。辅导员和团支部根据票数,结合平时表现确定推优名单送系团总支。

2符合条件的院级、系级学生干部原则上由院团委、系团总支直接推荐;所有“推优”的院、系学生干部必须经其所在团支部评议,报系团总支审定,报院团委审核。

3.团总支汇总各班推优名单,于421日前报院团委。

4.院团委审核后送院学生党支部。

5.院学生党支部审核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推优时间:410421 

七、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中共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共青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410